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险金通知》,市本级 、发放人均提高约153元。标准区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,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35元调整到每月1177.5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,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,此次发放待遇的调整,
此外,按照《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。其他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计算基数的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相应调整 。惠安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 ,洛江区、我市各县(市 、将对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0元调整到每月1204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,
安溪县、丰泽区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04元调整到每月1256元 。
调整后 ,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,促进其积极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。晋江市、
